通知公告
2021年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审考核细则


为提高招生、培养质量,遴选学术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型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实行 “申请-考核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调整,并对招生过程和结果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及各学科专家组成。

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和面试人数等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相应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我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及调整办法》。

三、选拔考核方式及细则

(一)外国语基本要求及初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初审阶段我院不组织线下聚集性笔试面试,达到我院英语水平基本要求者,即CET6达到430分或托福80分或雅思5.5分,无需参加外国语考试,原未达到基本标准的考生应参加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外语水平将在在线面试时加强考核。

本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补充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初审材料评分占比参考如下:

1)学习或工作经历,5%

2)本科及硕士成绩单,5%

3)应届毕业论文摘要或往届毕业论文全文,15%

4)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30%

5)外语水平,10%

6)专家推荐信,5%

7)科研计划书,30%

材料审核小组对以上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和打分,按照A(>=90)B(80-89)C(70-79)D(60-69)四个等级给出百分制成绩,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值即为申请人的初审成绩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初审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复试录取比例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拟定参加复试考核的候选人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初审成绩列入总成绩,占总成绩30%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二)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暂定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核以在线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选拔和拟录取。

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按《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面试分为个人英文自我介绍及中文研究计划陈述考生需准备PPT并与考生报考导师意向表一同在面试前两天邮件发至imib_yanjiusheng@fudan.edu.cn,陈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专业知识口试专业外语口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专业外语口试时间)面试内容主要包含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科研成果介绍及科研计划(PPT答辩形式),专家提问等。专家提问内容包含基本能力测试,考生科研实践能力和潜力的考核,对考生科学兴趣、意志和恒心、质疑与冒险精神、善于提出假想和勇于付诸实践的品质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考察英语能力。

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每位专家现场独立打分,每位评委根据考核情况按照A(>90)B(80-89)C(70-79)D(60-69)四个等级对每位考生给出百分制面试成绩,然后取平均值得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由初审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均为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计算方式:总成绩=初审成绩×30% +面试成绩×70%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1)研究院依据招生名额和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研究院将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3)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得变更。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说明

1、考生应恪守诚信,如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复试作弊违纪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学校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诚信档案,责任自负。

2、我院设立纪检专员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联系方式:021-65643568

3、研究院2021级博士新生的基本学制为4学年。

4、本细则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执行。

5、本细则解释权归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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