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2020年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审考核细则

       为提高招生、培养质量,遴选学术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型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实行 “申请-考核”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调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
      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和面试人数等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相应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我院高级职称教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符合《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

三、选拔考核方式及细则
                                                                                    (一)初审
      本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相应学科教师,成立初审工作委员会(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补充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核阶段我院不组织线下聚集性笔试面试,原笔试考核环节取消,凡进入我院“复试考核”名单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考核;允许申请人于复旦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补充申请材料(例如①新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②新的科研成果和证明材料、③博士研究生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含立题依据、研究内容、拟采取得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将补充申请材料用邮件方式发送至yun_chen@fudan.edu.cn(邮件请以“考生编号+姓名+博士补充申请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初审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经历、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研究计划等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进行全面考察,每位专家独立评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初审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复试录取比例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拟定参加复试考核的候选人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初审成绩列入总成绩,占总成绩40%。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二)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暂定5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考核以在线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选拔和拟录取。
      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 人脸识别”认证,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按《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面试分为“个人研究计划陈述”(考生需准备PPT并与“考生报考导师意向表”一同邮件发回,陈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专业知识口试”及“专业外语口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专业外语口试时间)。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每位专家现场独立打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核总成绩由初审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均为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方式:总成绩=初审成绩×40% +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研究院依据招生名额和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2. 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研究院将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3. 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得变更。

  4.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说明

  1. 考生应恪守诚信,如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学校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 我院设立纪检专员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联系方式:021-31246789。

  3. 研究院2020级博士新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学年,达到研究院博士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 3 年毕业。

  4. 本细则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执行。

  5. 本细则解释权归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