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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复旦大学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现将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①大学英语四级不低于570分,或六级不低于440分;

②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4合格;

③托福不低于75分(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有效);

④雅思学术类不低于6分(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有效);

⑤高等教育阶段参加境外英语授课学位项目,以英语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证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⑥在英语国家高等教育机构交流学习10个月及以上(报名日期前三年内)

⑦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不少于1篇英文学术论文(报名日期前三年内);

⑧能提供相当水平的英语能力证明材料,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认可。

本院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①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

②有效身份证件(双面);

③个人自述(字数不限。内容应包括:高中以来教育和工作经历,不得中断;科研工作及专业相关重要实习实践经历与主要成果;硕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简介;报考原因,对博士研究课题的计划,对未来职业生涯的设想;外国语等综合能力;以举例方式对个人特点进行自评。后附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主要职务、职称、电话、电子邮箱和考生本人电话、电子邮箱。);

④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由就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

⑤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除提供本科阶段证书外,还应提供硕士阶段在学证明材料;从境外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除证书外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⑥外国水平成绩单、证书;

⑦已发表或即将发表的科研成果清单(含专利,按时间正序;对即将发表的成果提供用稿单位证明);

⑧1-2篇代表性学术成果(不限是否发表。如非第一作者,应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说明考生贡献);

⑨主要获奖清单,主要获奖证书;

⑩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⑪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与素质的材料;

⑫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

⑬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硕士论文初稿、大纲;

⑭两封报考学科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则上不能由所报考导师撰写)。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外,应届生将材料①-⑬装订成册,往届生将材料①-⑫装订成册连同材料⑬一起,在网上报名截止后,7天内将纸质材料(专家推荐信除外)寄送至本院。

收件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2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二号交叉学科楼E7006室,黄老师,邮编200438,联系电话:021-31242078,请在信封醒目位置注明“代谢院博士申请-考核”字样。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请不要使用邮政包裹或同城闪送。

(2)所有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符合要求,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电子版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材料上传扫描件,纸质版证明、学业成绩单等寄送原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本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提交的纸质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三、资格审查

本院对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本阶段为形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阶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已参加考核环节的成绩无效。

考生参加综合复试(面试)时,本院对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四、材料审核

1.本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对其学习经历、专业基础、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等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进行审核。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占10%,学业基础占30%,综合科研能力占60%,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原则上按不低于150%的差额复试比例择优提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3.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本院网站(https://imib.fudan.edu.cn)公布,招生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考生。

五、复试

1.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考生准备8分钟PPT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本院组织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国语能力等。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与口语占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

六、录取

1.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核算,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本院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本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说明

1.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2025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

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在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参照本办法单独组织考核,单列排序,考核要求参照本规范执行。不同类型招生计划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2.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考核与录取,按照专项要求并参照本工作规范执行,“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的报名、考核与录取,按照双方协商并参照本工作规范执行。

3.本办法由代谢与整合生物学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本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31242078,imib_yanjiusheng@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31242079,yun_chen@fudan.edu.cn。